一、各下属实验室应在每学期结束之前一周上报本室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需用计划到实验室,在审核汇总后报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批。
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使用、管理等事宜由实验室主任汇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对外调拨、报废、回收要主管院领导审批。
三、新购物品,应填写相关验收单,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单及相关负责人签名后的发票到财务处报帐。
四、各下属实验室须建立物品分类并负责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防止积压、损坏、丢失。
五、各室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帐、物的核对,以使其保持帐、物相符。每学期末将物品增减情况表上交实验室。
六、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实验室报告,由当事人写明原因,经主管院部领导签名后,按《滁州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定执行。
七、低值品的报废,定期由实验室主任汇总填写《滁州学院低值品报废申请表》,经主管院部领导同意后即可销帐。报废的低值品随清单一并移交国资处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