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因滁州学院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产学研项目需要,我院拟公开遴选外协单位解决项目实施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货物(服务)要求
1.具体项目实施需求及要求附件1。
2.所有货物(服务)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后应送至校方指定地点,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含税)。
三、供应商须知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 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金额一次性拨付款项。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4:30前,将以下材料(见本项第2条报送材料清单)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详见第六条 联系方式)。
2.报送材料清单:
(1)参加遴选外协单位是企业的,应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外协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项目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6)资格证明文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人员配备、设备保障等)和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3.报价函货物(服务)的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内容全部的费用,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报价不得高于13.5万元。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土木楼705室
联系人: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电话:17856073093
附件1:采购需求.docx附件2:报价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