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因滁州学院盐碱农田水质水文监测系统采购需求,我院拟比价采购相关设施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服务要求
1.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1。
2.所有服务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含税)。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滁州学院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最后一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服务与要求:所有设备达到行业通用标准的水平。服务响应时间方面,供应商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维保方面,所有发生的维修维护服务免费质保一年。服务工作考核方面,我院将每三个月组织开展一次考核验收,作为付款及执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3.付款与结算: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设备到达现场后2周内,验收合格后,支付80%;2026年12月,完成维护服务后,支付10%。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14:30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2.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比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价函所报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报价不得高于5.50万元。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地信楼509室
联系人: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李老师
电话:0550-351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