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小组评议、班级公示、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评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初步人选13人、校级优秀毕业生初步人选3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人:曹梦婷
电话:0550-3519217
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党委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