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省高校大学生GIS技能大赛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意识,扩大大学生的科学视野,提高大学生的GIS操作能力、应用能力和开发能力的一项专业学科竞赛,为促进安徽省高等学校GIS学科的教学改革和校际交流,推动高校GIS专业的发展提供交流平台。
第二条 安徽省高校大学生GIS技能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竞赛内容主要包括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空间建模与分析、业务系统设计与开发,全面展示我省大学生GIS软件应用水平及综合服务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安徽省高校大学生GIS技能大赛组织机构由主办单位、秘书长单位、委员单位、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共六部分构成。
第四条 大赛主办单位及其职责
1.大赛主办单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地理信息工作委员会。
2.主办单位基本职责
(1)大赛重要文件、通知、公告等的审阅与发布。
(2)大赛宣传、推广及相关协调工作。
(3)督查大赛常务委员会及本年度大赛工作情况。
第五条 大赛秘书长单位及其职责
1.大赛秘书长单位为滁州学院。
2.秘书长单位基本职责
(1)组织调研,牵头策划大赛内容及模式,不断提升大赛品质。
(2)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3)协调大赛承办单位及委员单位做好大赛培训及组织工作。
第六条 大赛委员单位及其职责
1.开办有测绘地理信息类本科以上专业的单位,均可申请大赛委员单位资格。
2. 大赛委员单位职责
(1)积极宣传、扩大大赛规模。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大赛水平。
(2)审议大赛主办单位、秘书长单位、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
(3)商议大赛章程修改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大赛常务委员会及其职责
1.大赛常务委员会成员从大赛委员单位中遴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单位数量不超过大赛委员单位数量的1/2。
2.常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在近五年内连续三年参加了大赛活动,且取得优异成绩。
3.常务委员会接受大赛主办单位和大赛秘书长单位领导,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4. 常务委员会职责
(1)审议本年度大赛竞赛方案;
(2)审议本年度大赛获奖名单;
(3)审议下年度大赛承办单位;
(4)监督大赛主办单位、秘书长单位工作及本章程执行情况;
(5)商议其他未尽事宜。
第八条 大赛专家委员会及其职责
1.大赛专家委员会由省内各高校GIS专业具有较强行业实践与专业竞赛经验的一线教师组成。采用委员单位推荐,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人员数量为5人。
2.专家委员会成员必须连续承担了两届以上大赛指导工作,指导的参赛组别获得一等奖或连续两届均获得二等奖以上级别的奖励。同等条件下,高学历、高职称、高获奖等级的优先。
3.专家委员会接受大赛主办单位、秘书长单位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独立开展各项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4. 专家委员会职责
(1)依据大赛章程规定,指导大赛承办单位制定本年度大赛竞赛内容、模式、评分标准等规程。
(2)督查大赛承办单位对大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分、评奖。对于有重大异议的评分、评奖,给出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提请大赛仲裁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 大赛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
1.大赛仲裁委员会由大赛主办单位、秘书长单位、大赛常务委员会组成。主办单位代表担任主任。
2. 仲裁委员会职责
(1)在本章程和仲裁实施细则范围内,独立、公正地受理大赛评分、评奖等争议的申诉。
(2)对大赛申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监督复审和判定。
第三章 承办单位的遴选及其职责
第十条 所有安徽省大学生GIS技能大赛委员单位均有资格申请承办安徽省大学生GIS技能大赛。
第十一条 申办流程
1、申办单位依据本章程规定撰写较为详尽的承办计划书,并在本届大赛决赛前向大赛主办单位和秘书长单位提交计划书。
2、由大赛主办单位和秘书长单位组织召开大赛常务委员会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下届大赛的承办单位。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依据本章程和申报计划书开展大赛各项组织工作。
第四章 竞赛形式和参赛题目
第十三条 安徽省大学生GIS技能大赛的基本形式:大赛分两级赛事,即学校选拔和全省决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组织预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
第十四条 参赛题目采用任选式或命题式两种方式。
第五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第十五条 凡在举办竞赛的当年为正式注册的省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生都可以参加技能竞赛和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六条 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参加过厅级及以上各类竞赛的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原则上不超过4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仅限1人。
第十七条 参赛人员身份由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 参赛作品必须填写作品报名表,并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所设计作品,以及作品设计说明书。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论文版权、文章版权、软件著作权、专利归参赛队伍所有,平台商需在认同该协定的前提下,方有可能成为大赛协办方。
第六章 评审与奖励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参赛作品的选题、方案设计等方面对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各奖项的归属,并按全国高校大学生GIS大赛组委会要求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第二十一条 大赛设立操作技能奖、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单项奖等奖项。
第二十二条 操作技能奖、作品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的比例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大赛组织委员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参赛单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第二十四条 单项奖: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届大赛的特点提出单项奖名称并进行提名,报大赛组织委员会批准颁发。
第七章 作品展览、交流
第二十五条 参赛作品可以在比赛现场参展或演示,供评审委员会问辩和其他人员观摩。
第二十六条 决赛期间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采取报告会、论坛、专家点评等各种形式,介绍学生的创新设计成果和体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于有异议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资格不符者,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大赛的冠名以“XX杯第X届安徽省大学生GIS技能大赛”的形式出现,冠名单位由秘书长单位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安徽省大学生GIS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