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根据《滁州学院实践教学小学期制实施办法(试行)》【院教〔2011〕2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依据地理信息系统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安徽省GIS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决定在GIS专业开展“实践性教学小学期”培养模式的探索,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和水平,培养真正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GIS专业的 “实践性教学小学期”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深入到国内知名GIS及相关公司和行业部门,以GIS的二次开发、数据生产、产品和技术服务为主要培养内容,切实提高学生的GIS专业实践技能,提高非专业素质(包括吃苦耐劳品质、沟通合作能力、企业精神),并让每个学生亲身感受到我国GIS信息与产业发展的勃勃生机和美好前锦,帮助学生牢固树立GIS专业思想,为以后的专业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方案
1.设置时间和年级
拟从本科的第四学期结束以后开始,每年6月下旬--10月上旬,时间为15周。今年主要由2009级基础班26人,2009级GIS班55人(共81人)组成。
2.主要设置地点
小学期实践教学主要在国内知名GIS及相关企业内进行,根据我国GIS知名企业的发展和布局现状,决定以北京市、武汉、南京为重点,以提升实践教学小学期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3.GIS公司选择要求
尽可能选择国内知名的GIS公司,要求能够满足小学期实践培养计划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能够接受5-10或更多的学生,并且能够与我系小学期培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相关企业。
4.人员安排
每个企业配置5-10名同学,不能少于5名,但最多不超过15人。每个城市安排1名指导老师,并要求每个企业也安排1名工程师作指导教师,我校指导教师在小学期指导期间同时在企业挂职,指导(挂职)时间不少于6-7周。
5.校内小学期教学的组织
利用校内各有关单位的GIS相关项目、教师的科研项目,把任务直接下达给参加小学期专业实践的同学,让学生在校内来完成,并选择我系业务能力强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每隔1-2天对其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最终成果和工作报告,进行考核、评估,确定成绩。
三、学分及考核办法
1. 学分来源及计算方法:按每周0.5个学分计算,实践性教学小学期合计学分7.5学分。按2009级GIS培养方案中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表四:实践性教学安排表),GIS见习为2学分,GIS生产实践为4学分,其余1.5个学分来源与素质拓展与创新。
2.实践教学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实践教学成绩成绩评定方法为:
(1)参加校外实践教学培养的学生:实习单位测评(50%)+带队老师测评(40%)+系部综合测评(10%);
(2)参加校内实践教学培养的学生:平时考勤(30%)+指导老师测评(40%)+系部综合测评(30%);
四、组织形式
1、“专业实践性小学期”的实习工作在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系部教学副主任组织有关教研室具体安排落实。在实习期间系部领导应至少到每个实习点视察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需求。
2、每个有实习生的城市安排1名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组织安排,并原则上以实习公司为单位,成立实习组,确定实习组长。学生的具体实习组织,由指导教师负责。
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城市各实习点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安全、纪律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并定期实地检查各实习点学生情况。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在实习点总时间不得低于6周,指导教师因事离开实习点的,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副主任批准,不在实习点期间应加强与实习生的信息沟通。指导教师定期和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进行电话联系(每周不少与1次),了解学生实习状况,解决学生的问题。
五、教学要求
1、认真学习各实习指导文件,并严格执行。
2、在实习期间,同时执行学校、实习单位、实习组有关制度规定。对有冲突的地方,须通过指导教师,报请系部教学副主任,并经过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后解决。
3、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一经发现按旷课处理。
4、实习期间不允许从事实习计划规定内容以外的工作。
5、在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实习组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严格组织执行。
6、保证实习出勤,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须按照系部关于实习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实习结束后二周内,由实习组长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作业等材料收齐交指导教师评阅后系部教学秘书存档。教学秘书要对上述资料的规范情况、齐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