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庐江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09-05-14浏览次数:88

    2009年完职中、农村小学和县幼儿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1、2009年及以前在我县报到或户籍在庐江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未就业的本科、专科、中师(含幼师)毕业生。
  2、2009年及以前在我县报到或户籍在庐江并具备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3、2009年及以前在我县报到或户籍在庐江的的全日制师范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
  4、凡在刑事处罚、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期限内或正在立案查处的及丧失正常工作能力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202名,其中农村完职中40名、农村小学160名(因白湖监狱学校已移交庐江县,同时为其招聘小学教师)、县幼儿园2名。相关完中招聘全日制师范类硕士毕业生10名,计划单列。
  三、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按照相关完中硕士毕业生教师、农村完职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县幼儿园教师四个层次分专业按学科进行,每名毕业生限报考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
  1、全日制师范类硕士毕业生报考计划单列完中,也可报考农村完职中;本科毕业生报考农村完职中,所学专业与完职中招聘学科不一致或愿意报考农村小学的,也可报考农村小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含幼儿师范毕业生)报考农村小学,专业不对口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相近学科;报考县幼儿园须是幼儿师范毕业生(含学前教育毕业生)。
  根据中小学现行课程设置及教师缺编情况,完职中共设15个招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计算机、机电、通用技术、财会;小学共设7个招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
  2、报名者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另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经资格审查后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毕业证、报到证未发,可持就读院校证明函(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是否师范类、非师范类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等)报名,录取时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含毕业生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
  3、每个学科(含完中单列招聘硕士毕业生学科、幼儿园)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不足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紧缺学科(高中地理、音乐)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如达不到该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农村完职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紧缺学科报考人员只参加面试),相关完中计划单列报考人员只参加面试,农村小学及县幼儿园报考人员只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分专业按学科同时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文化基础课,完职中考高中知识,农村小学及县幼儿园考初中知识(幼儿园为语数合卷)。时间120分钟,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
  笔试实行加分,省级“双优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根据报考职位,报考高中教师需在本科阶段取得省级“双优生”,“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取得的省级“双优生”报

考高中教师不加分),报名时即出具证书原件。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报考农村完职中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报考相关完中计划单列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要求编写本学科教案,现场讲课,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招聘面试与选聘面试一道进行。
  3、考试总成绩。农村小学、县幼儿园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招考名额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紧缺学科报考人员、相关完中计划单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农村完职中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考核。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招聘学科所需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省“双优生”、年龄大的依次排序。考核以查阅档案为主,必要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实习单位、学校了解有关情况。
  (四)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按招聘计划单列完中、农村完职中、农村小学、县幼儿园分类进行,公示期3天。
  (五)自主择校。报考计划单列完中考生、农村完职中考生、农村小学考生须参加自主择校,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学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学科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和不愿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在同学科报考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主择校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共同组织。
  (六)聘用。被确定聘用的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一介绍到任教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同层次同学科报考毕业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合同鉴证,聘用人员凭鉴证的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和工资核定等手续。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21日,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3、考试时间:2009年5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65-7323819(县教育局)、0565-7336963(县人事局),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