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服务机构:
地信学院应要求开展申请专利赋权转化工作,需确定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院拟无形资产出资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我院拟对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服务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服务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被列入财政部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3.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质并在安徽省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中。
4.服务机构能够遵守保密法,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企业任何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机构接受本单位委托,确定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院拟无形资产出资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2.评估对象为本院持有的相关发明专利。
3.评估范围为本院持有的相关发明专利。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 | 1 | 发明专利成果的评估的市场价格高于2000万元 | 无 |
三、供应商须知
1.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在2024年6月20日前出具符合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
2.供货和付款: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工作完毕后,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2024年6月14日下午2点30分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司公章报送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总价包干不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费、资料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地信学院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传真:15660707379 (仅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服务.xls